planning and design
廚房規劃設計
食品衛生與環境衛生法規

三、食品衛生與環境衛生法規

🔸 依據法源:

  • 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

  • 《餐飲業衛生標準》(衛生福利部公告)

🔹 主要要求:

  1. 分區作業

    • 原料區、清洗區、烹調區、出餐區必須明確分隔,避免交叉污染。

  2. 材質要求

    • 直接接觸食材之檯面、槽體、設備須使用 食品級304不鏽鋼

  3. 洗手設施

    • 廚房須設專用洗手槽,並具感應式或肘動水龍頭。

  4. 冷藏與冷凍溫度

    • 冷藏區0–7℃、冷凍區−18℃以下,並具溫度顯示功能。

  5. 衛生查核

    • 餐飲業廚房須通過地方衛生局查核,方可領取營業許可。